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
发布时间:2024-03-30 12: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6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何伏信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其中独立董事麦志荣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徐勇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何伏信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李苏华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其反对的理由为:“本人认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不应仅由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成员担任,其他股东提名的董事成员应共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及讨论沟通,以在相关专业方面发挥作用和加强监督。本届董事会本人仅担任董事职务,不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为此主张不再承担2020年12月本人与广东怡建及上海天识签署的《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李苏华及上海天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对赌条款中关于“应收账款”的约定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委员:何伏信先生(主任委员)、李苏华先生、何申健先生、胡蝶女士、林小利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先生(主任委员)、麦志荣先生、何申健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人员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期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聘任古定文先生、邹杰聪先生、梁瑞峰先生、李文深先生、吴强先生、万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金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先春先生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6日以书面通知形式传达。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林志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黎敬良先生委托林志萍女士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选举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黎敬良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非独立董事:何伏信先生(董事长)、李苏华先生、古定文先生、何申健先生、胡蝶女士、李碧君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以上9名董事组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1.战略委员会委员:何伏信先生(主任委员)、李苏华先生、何申健先生、胡蝶女士、林小利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勇伟先生(主任委员)、麦志荣先生、何申健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2.聘任古定文先生、邹杰聪先生、梁瑞峰先生、李文深先生、吴强先生、万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1)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何申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金泉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2),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李金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能力,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先春先生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3),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因任期届满,周少杰先生、杨水森先生、庄志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未在公司或者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水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506,300股,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周少杰先生、庄志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因任期届满离任的周少杰先生、杨水森先生、庄志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何申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曾任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科员,佛山市南海区交通管理总站道路客运与驾培管理科科长,佛山市南海区公交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园兴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起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何申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古定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6月出生,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广东省九江饲料有限公司会计员、会计主管、财务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总监、产权科科员,广东樵山文化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预算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副股长,佛山市南海南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浩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金融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广东国兴佳业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古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邹杰聪,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佛山市盈佳交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办事员、顺德均安碧桂园项目部报建部员工、佛山市南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事员、佛山市南海区联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员、广东南海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事员、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员、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枢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员、副经理、经理、董事、副总经理。邹杰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梁瑞峰,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广东城建达设计院有限公司、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佛山市南海区交通建设咨询监理公司、佛山市南海纵横交通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员,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副经理、佛山市南海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合同法务部经理,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公共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大业佳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南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梁瑞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李文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助理,深圳市亿泰迅通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深圳美达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李文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李苏华先生、李碧君女士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吴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理工大学工程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市方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预算员、商务代表、商务经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员、预算部经理、招投标部经理、成本核算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万征,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中建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事业部总经理。

  万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金泉,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行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发路营业部客户经理,邦盟汇骏并购市场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

  李金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李苏华先生、李碧君女士、副总经理李文深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薛先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审计)专业,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深圳市金世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总账会计。

  薛先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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